Friday, June 17, 2011

關於跑步 -- 緣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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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頭前
    忘了我寫過這篇了沒有,年紀大了記性不太好,反正講過了還是再來老生常談一下吧,
 我平常沒啥特別的興趣,到了這個年紀,能談的除了小孩,看日劇,剩下的大概就是跑步了。
 很多很久不見的朋友看到我,第一句話就是,你怎麼那麼瘦阿
我心想,我以前有很胖嗎?還是大家都認為年紀大了,看到很久不見的朋友,
就一定要變胖才正常,看到我跟以前一樣瘦,就好像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,
好像我有什麼神奇的魔法一樣,其實我只是一直保持大學時代的體重而已,

非常典型的對話通常是這樣:
友人A:你怎麼那麼瘦阿,這麼多年了還保持的這麼好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翻譯:機車哩,你怎麼年紀大了卻沒有變胖啦)

我:還好啦,就只是以前一樣,沒有變胖而已。
       (翻譯:林北每個禮拜跑30英里是跑假的嗎?想胖都很難)

友人A:你一定有在運動囉,是不是跑步阿?
          (翻譯:你真的有在運動喔,我還以為是你家基因好,所以吃不胖)

我:是阿,就有時間隨便跑一跑,運動一下。
        (翻譯:林北每天早上6點就起床跑10公里,週末外加20公里長跑,你以為隨便動一動就能減肥嗎?)

友人A: 唉,我應該也要來運動才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翻譯:唉,我忙著賺錢都沒時間運動)

我:年紀大了,是該運動一下。
      (翻譯:再不運動,胖死你吧,小心三高找上你,別說我沒跟你講)

友人A:對阿,但是我又很懶,唉,沒有辦法。
         (翻譯,我還是比較喜歡賺錢,沒有辦法)

反正對於我會選擇跑步這個運動,大部分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議,連我媽一開始都緊張的要命,
一直問膝蓋會不會怎樣啦,會不會太累啦?對肝臟不好啦,會不會被車撞啦,會不會遇到山獅啦,有的沒的...

不論如何,總之就趁著我最近實在太閒了,就來聊聊為何我會開始跑步好了。
至於為什麼會太閒,這又是另一個故事,等能講的時候再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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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動百百種,什麼不挑,卻挑了跑步?
那種一個人繞著操場,跟老鼠一樣無止境地,機械式地一直跑,一直跑,喘到跟一條狗一樣,鼻涕口水直流,然後跑到膝蓋壞掉的那種運動?

好像是失戀的人,獨居的老人,還是有自閉症的阿甘才會去做的運動,
一般正常的有志青年應該不會去從事的運動才對。

腦袋有沒有問題阿?
唉,其實,問題是沒有,
而是在現實,經濟,還有效率的考量之下,得到的唯一結果,更何況,現在叫做有痔中年,青年這個名詞已經變成歷史了。

怎麼說呢?從小,雖然我跑步很快,常常參加100公尺的比賽,但是都是玩票性質,既沒有加入田徑隊(因為不想太晚回家,會錯過卡通)也沒有自己去練跑,
都是在學校運動會,還是體育課的時候,才會去跑步,
所以跑步對我當時來說,根本就是點綴而已,
而且年輕就是有這種本事,不用練習,暖身,拉筋,叫我跑,我就可以跑,
事後也不會肌肉酸痛之類的,
哪像是現在,沒有暖身,伸展操,加上平常練習,根本跑不動,
所謂年輕真好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吧。

上了大學,不知道是哪個傢伙規定的,體育課一定要跑1500公尺,天阿,1500公尺對當時的我來說,簡直跟跑馬拉松一樣遠,那麼大的操場要跑上快4圈?真的是要人命了,我沒事寧願在宿舍打電動,也不會跑來練跑,所以每次測驗的時候都相當痛苦.

當兵的時候,被強迫跑3000公尺,既然不是自願的,跑起來自然是幹聲連連,加上部隊不讓我們穿 Nike 的跑步鞋,一定要我們換上不知道哪裡做的白布鞋,醜死了不說,一點彈性都沒有,跑步的時候還得注意隊形,前後左右都要對齊,還要大聲喊口號,講到這裡,就不需要再多說了,那個時候會喜歡跑步的大概只有那些被兵變的傢伙吧。

出國之後,我跟漂亮的美國妹妹打過沙灘排球,玩過風浪板,也打了一陣子的網球,後來更是跟公司的同事組隊去打企業杯的排球跟壘球,都已經快要忘了我到底是來美國工作賺錢,還是來打球的了,那一陣子可說是春風得意,姑且不論我做過得公司後來發生什麼事情,至少在打球方面可是不輸人阿,當然,跑步根本不在我的字典裡頭。

在我輾轉於不同的公司之後,再回到這裡,一切都變了,要約個人出來吃飯都很難了,更不要說是打球了,大夥兒各自都有家庭了,再也不是以前那種吆喝幾聲,就能找到一堆人出來打球的盛況,結了婚,生了小孩之後,雖然去跟交大的學長打了幾次的壘球,但是這種有一搭沒一搭的打法,還有每次都得花上一個上午的時間,曬了很多太陽卻好像沒有運動到的情況,讓我後來就變得興趣缺缺,當然老婆對於這種情況也就順藤摸瓜的極力贊成我不要去打球,說,在家帶小孩的運動量更大,這才是好運動,而且更是愛老婆的表現,一石二鳥,你就開始往作個好老公的方向努力吧。
是啦是啦。

就在我已經快絕望的時候,這時候 Yi 給了我一個絕佳的建議,就是要不要開始跑步。
跑步?我怎麼沒想到呢?當然有想過,只是,都是跑了一兩次之後因為太無聊,太痛苦而作罷
原本只想休息一兩天的,到最後變成一兩個禮拜,然後就忘了繼續跑了,相信大多數人一樣跟我一樣,但是眼看著自己小腹日漸成長,雖然還是個小工程師,卻快要有大老闆的身材時,我已經沒有退路了,再不運動不行了。
我本來還蠻抗拒的,但是在Yi 的百般利誘之下,加上有個比賽的目標,仔細的考慮之後,我終於點頭答應加入訓練計畫,雖然還不敢報名,但是就當作被騙一次,豁出去了,幾個禮拜之後我發現,跑步居然是個無懈可擊的選擇
怎麼說呢?

第一:跑步不需要找人,一個人也能跑。
         能約到朋友是不錯,但是一個人去跑步也有另一番情趣,可以享受一個人的時光,
          清理一下平常積了一堆雜事的腦袋,運氣好,還能遇到跑步的女生,來場短暫的邂逅。

第二:跑步通常在清晨,比較不熱,更能在老婆小孩醒來之前就能跑完回家。
          聽說年紀越大,就越容易早睡早起,所以可以先替以後變老做準備
          這樣可以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,6-7點出門,最晚9點前就能回來,老婆小孩也才剛起床,比較不會讓老婆覺得我自己出去爽快,她還得帶小孩,又是一個能愛老婆的表現兼練身體的運動。

第三:跑步不用排隊等場地,更不用花錢租場地,不挑的話,有路就能跑。
          打網球,壘球,羽毛球等都得排隊等場地,不然就是得花錢租時間,太麻煩又傷財,
游泳更是麻煩,光是找夠大的游泳池就已經很難了,還得花錢,
跑步哪裡需要這麼麻煩,只要有路的地方,就能跑了,真的是太方便了。

第四:跑步運動量很大,所以不需要花太多時間,跑個30分鐘就很夠了。
          比起登山,健行,快走,跑步需要的時間相對來說比較短,而且對於心肺功能效率更好,只要去跑個30分鐘左右,運動量就可能跟健走1個小時還多了,省時間又有效率。

第五:跑步很帥氣,比起健走,健行,對於30幾歲的我來,跑步確實聽起來帥氣多了。
         你跟人家說,你都在跑步,跟你都在健走,比起來,跑步可是帥氣多了,
如果又說我都在跑馬拉松喔,,這下子別人看你的眼光又不同了,
人活著就是要帥氣,要帥氣,就只能選跑步囉。

第六:跑步只要一雙鞋子,不需要一堆器材,方便又省錢。
          打高爾夫球還得買一堆球,還有球杆,跑步,就是一雙鞋子,就搞定了,非常方便,
又經濟,實在想不出有比跑步更便宜的運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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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和以上隨便列出的六點,跑步確實是個上上之選,對於急需找到下一個運動的我,實在是個無法拒絕的答案,雖然現在我們都知道,這六點優點根本只剩下第一,第三點還說得過去,其他幾點都已經破功了,不過在當時確實無法反駁。

於是,從那天開始,我的又能愛老婆又能運動的跑步生涯就此展開,現在想想,就在這麼多年之後,我居然回到我當年完全不可能選擇的運動,而且現在還跑上癮了,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。

更何況,阿甘不是也說,人生就像是吃巧克力,你永遠不知道會吃到什麼口味的,
不是嗎?

從那天之後,我的訓練正式開始,先是每個禮拜一次,到連平常早上,或者是中午都還得去練跑,到現在可能週六,週日早上都要去跑跑才會覺得舒服,一路這樣跑下來,
默默地也過了大概3年了,
我也從5公里的迷你馬,跑到50公里的超馬,
當然,這當中我也經歷了撞牆期,厭倦期,受傷,指甲斷裂,等等,但是,
最終跑步帶來的趣味還是多於乏味,尤其是對於人生這個階段的我來說,
就好像是青春痘之於青春期的少年一樣,是甩也甩不掉,雖然有時候會很痛,
但擠了卻會很爽的東西。

那麼,既然是這樣,那就只有繼續跑下去,才會繼續的爽,人生才會圓滿,趣味才會永在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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