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寫在頭前>
花了好久一段時間才決定寫這個故事,
應該很多人聽我說過了,
可是,我還是決定以白紙黑字的方式,
讓我,以及我的子孫後代都能記取教訓。
本故事純屬娛樂,若有雷同,則為巧合,
本人在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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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,真的比什麼還複雜。
這一句日劇裡的台詞突然在我腦海裡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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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First Contact]
事情就發生在這次的新公司,
因為是非常時期,
整個矽谷已經可以用一片焦土來形容,
就在我快要絕望的時候,
這家公司竟然找上我,
我真的覺得自己非常幸運,
還以為我做了幾年的乖孩子的成果,
終於在今天paid off.
從來沒有在台灣人的公司做事的我,
在聽完老闆Ron對公司的介紹:
"我們已經拿到台灣的資金: 一千萬美金
然後會以亞洲為市場做產品設計,
將來會是個純台灣的公司,美國這裡會變成分部,
這裡的員工全部領美國的薪水,和台灣的股票
(要知道,台灣的股票是免稅的)
....."
有如吸毒後般的飄飄然,原來沙漠裡還是有綠洲的阿。
說真的,在當時,甚至現在,
這種公司模式是相當合理,而且也相當的安全,
一千萬美金至少可以讓一家小公司燒個兩年,
還有聯電在後面撐腰,只要產品出來,一定有人用,
這真是個可遇不可求的好機會,以後想回台灣的話,
做的東西也不置於脫節太多,
為此,我還推掉了原本拜託來的Broadcom的面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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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的我,
怎麼想這都是個
"天上掉下來的禮物"。
-- 鄭余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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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他們動作也很快,面試後的隔天就給我offer,
還加了五千塊的薪水,
難怪我把這件事告訴我媽時,
她會尾巴都翹起來了(請參照前面文章)
我在加入這家公司的一個禮拜後,
也把我同學給拉了進去,
因為他也覺得這是一家不可多得的好公司。
於是,我們兩個搭檔又在一起做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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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....事情卻完全不是這樣,
上天開始開我們玩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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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疑惑]
開始工作後,我慢慢發現,他們用的Tools
竟然都是"偷"來的,講白一點就是破解版,
有個大陸來的工程師,他的工作就是專門到大陸
的網站找破解的Development Tools來用。
我不只一次私下找我的上司 Ted 討論這件事,
得到的答案都是,我們正在評估,
你就暫時將就著用,到時候一定會買的,
可是,要知道,我們是一個公司,不是台灣學校的研究室,
在一個注重版權的美國做事,如果被抓到了,可不是一件小事,
在一次的例行會議裡,我又趁機向老闆Ron提醒我們有這個問題,
得到的答案是,我們馬上買,但需要時間,
一聽就知道是推託之詞,
後來才知道,
Ron還拜託他認識的台灣公司
幫我們copy一份軟體的license來用,
完全沒有想買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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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良心與現實之間,
為了能生存,我蒙上了眼睛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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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星期六的戰爭]
接著, 我被強烈暗示星期六要來上班,
理由是: 增進同事間的感情,
這是什麼狗屁理由,我是來工作的,又不是來聯誼的。
因為在美國的公司只要工作做完,老闆一般是不會管你
何時來上班,上班上多久,
於是我努力地把事情在星期一到五做完,
然後告訴他們我星期六有事不能來,
結果,竟然還有人打我小報告,
我還因此被老闆約談。
為了表示我很合群,於是我試著星期六來上班,
沒想到大家都只是來做樣子給老闆看的,
11:00am 才來,吃完老闆買的午餐後,
下午兩點就全部解散了...
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,我寫了千言書,
上奏老闆,希望老闆能讓我自己照我自己的時間表做事,
我保證在他要的期限內把東西做好,
星期六是我私人時間,我有自己的事要做。
結果,他講了更多的GGYY,反正就是不行。
到後來我才知道這就是台灣公司的文化,
老闆要的是你在辦公室的時間越長越好,
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在做事,
如果你跟他說你可以五天做完六天的事,
那麼他會覺得一定是你的事太少,
會在讓你多做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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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想到一群在美國公司做事這麼久的台灣人聚在一起,
還是只會台灣人的那一套,
到底,我們學到了美國的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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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所謂的豬頭]
後來,公司又找來一個資深工程師 -- Henry Huang
據說有二十年的工作經驗,非常厲害,
於是,這個傢伙就成了我的新上司,
主管硬體設計方面的事,
正式的職稱是: Director
一開始我也是抱著虛心學習的態度,
心想,這個人能在美國二十年,一定有他的一套,
可是,幾次開會下來,
我發現,他竟然只是個應聲蟲,
連一些基本的東西,他不應該不懂的東西,
他竟然都不知道,
每次開會不是雞同鴨講,就是只聽到他不斷地接著
別人的意見: 對對對,我也覺得你說的對。
沒錯,我也是這樣想....
反正,就是一堆廢話。
我幾乎沒辦法和他溝通,因為都要花很多時間
私下教他我要做的東西,
他不想懂也就算了,還不相信我說的話,
拿我說的問其他人來確定我說的是對的,
然後在開會的時候把我的意見當成是他自己的,
再把工作分到我身上一次。
至於他應該做的事(和設計有關),全部想辦法推的一乾二淨,
每天就是看信,找人聊天,問人家進度如何,
後來,我才知道他竟然還跑去跟大老闆抱怨他沒事做。
很難想像這樣的人可以在美國活二十年,
更令人不爽的,他竟然是交大畢業的,
真的是交大之恥。
公司就只有11個人,扣掉賣膏藥的Ron, 豬頭Henry, 還有所謂的Architect Ming,
Software Lead -- Ted, 真正在做事的只有七個人,而其中那個大陸來的破解王
還是不是跟我們作同一個 project, 他們這些主管每天只會用嘴巴做事,
訂出一些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時間表,然後要大家來加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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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的能力,和年紀絕對不成正比,
更和畢業的學校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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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騙局]
其實,後來我才知道,所謂的一千萬美金根本還沒拿到,
我們用的錢是VC裡派來的Chairman -- Nelson Liu
自己掏腰包借我們的loan, 而所剩已不多。
為了讓股數增加,搞了個什麼英屬維京群島的紙上公司,
以公積轉增資的方法,鑽台灣證券法的漏洞。
所以,我們必須湊足台幣一千萬
作為第一筆外資,
然後,VC的錢是第二筆,
經過一個奇怪的運算後,就能增加股數,
於是Ron每天不遺餘力地勸說,要大家出錢來買公司的股票,
還說上頭希望每個人都能出錢,以示對公司的忠誠,
這個傢伙根本像個街頭賣藥的,每次開會就是口沫橫飛地
說我們以多少錢一股買進,將來會回收多少錢,產品會賣的多好,
要知道,現在公司連機器都還沒買好,軟體還解決,要做什麼還不明確,
他就已經一個人爽成這樣,問他這些事該怎麼辦,
標準答案:沒問題,一定會解決,只是不是現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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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隱約地感覺到,這是個騙局,
可是卻分不出什麼是真是假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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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破局]
就在一切就緒,VC的錢就要拿到的前幾天,
原本應該出任台灣方面的CEO -- Cliff Chen
竟然說他不幹了,
理由是:他覺得自己能扮演的角色不多,能做的事不多。
讓人覺得奇怪的是,一個在商場上這麼多年的人,
在這種時候還在用這種連國中生都不會相信的理由,
對於出錢的VC而言,一個公司的CEO不幹了,等於整個公司的結構作了更動,
整個Fund Raising的程序是要重新來過的,大概需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,
而這時,公司已經發不出薪水了。
更好笑的是,這個Cliff Chen還很熱心地想來幫公司善後,
說服VC能繼續投資我們公司,我還真的搞不清楚他是好人還是壞人,
於是,這下子賣藥的Ron就要回台灣去當新的CEO,
而豬頭Henry儼然變成美國這裡的頭頭,
本來還以為他可能不會做事,至少會當主管吧,
結果,問他什麼,他都說他要請示Ron才能給我們答覆,
原來他不光是個豬頭,還是個小李子。
[狗咬狗]
這件事一拖就是一個月,然後一個半月,兩個月,
原因在於台灣的五家VC開始信心動搖,可是為了面子,
沒有人願意當壞人說不,所以他們能用的就是--拖.
好不容易說服了其中四家願意繼續投資,剩下一家卻是怎麼也不肯給個答覆,
要就要,不要就不要,
可是他們硬是說要,但是不願意簽字,說是程序問題。
讓人不能理解的是,因為台灣的VC就那麼幾家,誰也不願得罪誰,
所以當這一家說願意的時候,其他人就非得等不可,
而錢也必須是五家全部點頭才能過關,
整件事搞的我們也無心做事,每天就是等消息,
另外找工作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,
整家公司就這樣當在那裡,
沒有薪水,就不做事,而我們每天就是去聊天,聯絡感情,
看來週末是沒有必要再來了。
而就在事情快要有轉機的時候,豬頭Henry竟然已經等不及了,
原來他早就偷偷去找工作,而竟然還讓他找到了,
於是他拿這件事來威脅,說要是11月底再不給錢,他就走人,
他要走,我是高興都來不及,可是,
原因出在他是所謂的Core Team,也就是只要他一走,就會跟當初
Cliff 的情況一樣,一切程序又要來一次,簡單來說,他走,公司就玩完了。
所以那些主管開始慰留他,要他再等個兩個星期,
可是他不願意,辭意堅決,
於是軟的不行,就來硬的,Software Lead -- Ted 就告訴他,因為你是core team的一員,
所以公司如果倒了,必須分攤所有的損失,
豬頭一聽,整個人跳了起來,大拍桌子說什麼沒人告訴他是Core Team的一員,
他不願意負責,
Ted 說,你要走,好歹也幫你下屬的工程師找好工作,等他們都走了你才能走,
難道你不懂身為一個主管該作的事嗎?
Henry 竟然說,他們又不是我找來的,我才不管,
就在他走掉不久,還假惺惺地寫封信給大家,
說什麼很高興能跟大家短時間共事,他很愉快,
很遺憾公司不能成功,他願意幫大家介紹工作.....
我只能說,這個世界上的人真的是無奇不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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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總是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才會露出他的真面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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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尾聲]
原本台灣方面VC應該是不會知道這件事的,
可是豬頭要去的公司是MIPS的駐台分部,消息馬上就傳到他們的耳朵裡,
整個鬧劇就這樣草草結束,
而我們這些下面的人不但是兩個月的薪水沒領到,
連資遣費都沒拿到,
而當初美國這裡匯到台灣那一千萬台幣,
聽說之前已經先被拿出來用了,
VC的Chairman -- Nelson Liu 也因為怕自己當初借我們的錢拿不回去,
自己也先盜領走了十萬美金,
才說好吧,我們大家坐下來談談善後問題,
反正他也是個偽君子,
他不怕我們告,是因為文件不全,
而本身我們做的事有太多漏洞,
告下去也不是一兩年的事,
對我來說,只能慶幸當初自己堅持不出錢,所以才沒有損失慘重,
至於他們這群人之間的糾紛,我也不想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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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後記>
大人的世界真的很難理解,
原來的好人變壞人,壞人變好人
然而,豬頭則還是豬頭,
賣藥的也回台灣繼續賣藥去了,
我只希望我不會再遇到這些人。
基本上,台灣在很多方面還是人治,
離完全法治化還有一段距離,
連投資這種事,簽的文件竟然沒有太大的法律效應,
感覺好像是在辦家家酒,大家隨便用紙寫一寫,
等到出了事,才開始踢皮球,狗咬狗一嘴毛。
假如說這是大部分台灣公司的常態,
那麼我實在擔心台灣能否在這個世界洪流中,
找到自己的路,
還是永遠只能依附著大國,
做些短視近利的產品。
Tozilla 02/06, 2003 于Sunnyvale家中